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三批及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

文章作者:张希审核:郭志戎编发:孙晨哲发布时间:2026-10-09浏览次数:1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三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工原函〔2026〕438号)、《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的通知》(工原函〔2026〕44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新材料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三批项目及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非密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注册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责任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  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责任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须知(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二、推荐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按照2026年度第三批项目及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推荐优势单位积极申报。

    (一)中央企业、中央企业的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申报。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向我厅推荐。我厅将会同教育、科技等相关主管部门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10:00至2026年10月20日16:00。

    (二)推荐单位要对照形式审查条件要求,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10月21日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项目推荐函及项目推荐汇总表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材料工业处。

    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212室。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方式:0371-65509877。

四、学校申报要求

  (一)请申报人认真阅读通知,于2026年10月18日18:00前完成申报材料。

  (二)请各申报人对照形式审查条件要求认真自查,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逾期系统关闭填报权限,不再受理。

  (三)因附件不能转发,请有申报需求的老师直接联系科技处张希(电话:6113)获取项目申报指南等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