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6〕290号)

文章作者:张希审核:郭志戎编发:孙晨哲发布时间:2026-10-28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作部署,积极融入教育部“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根据《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三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以市、县(区)为主体进行申报;各高等学校;厅属实验学校。鼓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申报。

二、选题要求

申报选题方向参照《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确有重大创新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超范围申报。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或建设基础,已经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小范围进行试用、推广。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限额。各申报主体限申报1项。

(二)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项目负责人若有尚未结项的“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不再参与项目申报。每人限参与1个项目(含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实施。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实施计划。立项项目将纳入领航计划项目库,2027年4月底前进行中期自查评估,省教育厅将根据建设成效对部分项目给予奖补资金。项目建设期间,要严格落实《“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应于2027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四、申报流程

(一)单位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高等学校,厅属实验学校择优推荐1个项目,并从创新性、合规性、可用性、安全性等方面严格把关。

(二)材料上报。项目申报通过线上提交材料。各单位请于11月11日前确定推荐项目,将该项目的填报人信息发送至jyxh@jyt.henan.gov.cn,填报人须为项目参与成员,并于11月13日前完成线上个人注册(https://yth.jyt.henan.gov.cn),待省教育厅审核后可正式填报。填报时间:2026年11月17日9:00—11月20日16:00。

(三)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适时开展现场答辩,确定第三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立项项目。

联系人:郭晓枫 0371—69691761

五、学校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人认真阅读通知要求,对照《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准备申报材料。学校限推荐1个项目,请申报人于11月4日18:00前将《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书》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校内评审及推荐: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1个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3.经学校推荐的项目,须按省教育厅要求,于11月13日前完成线上个人注册(https://yth.jyt.henan.gov.cn),待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11月17日9:00—11月20日16:00完成线上正式填报。

4.联系人:张希 电话:6113

762--教办科技〔2026〕290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762--附件1:项目指南.pdf

762--附件2:项目申报书.doc

762--附件4:推荐项目信息登记表.doc